位于石油天然气站区的工艺管道一般位于用来存贮易燃易爆的液体或者气体的罐群或站场之内。如果一旦因静电产生火花,在特定的环境下就会发生爆炸的危险,因此,工艺站区内的管道必须采取静电接地系统,如果管道与大地接触,则静电接地最好采用牺牲阳极接地系统。
4.3.1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
4.3.2 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4.3.3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4.3.4 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应在伴管进汽口、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等电位连接。
4.3.5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护罩当采用薄金属板制作时,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位连接。
4.3.6 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
4.3.7 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
4.3.8 地下直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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